最高奖励500万!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来了
发布时间:2025-05-10 20:16
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,省财政厅、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近日联合发布《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主要支持五大方面,最高奖励500万元。自6月1日起施行。
专项资金采取“当年预算支持上年已确定的项目”的办法,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。遵循公开透明、公平公正、突出重点、加强监督的原则,实行专款专用、专项管理,可综合运用奖励、补助、贴息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。
专项资金支持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中小企业园。对达到省级中小企业园标准、亩均吸纳小微企业数量较多、培育企业成效明显、公共服务活动次数较多的中小企业园区投资运营机构进行奖励,引导、支持开发区建设中小企业园区。每年支持10至15个中小企业园区,每个园区支持资金额度300万元至500万元。
来源:山西新闻网